2017年2月21日 星期二

重判七警不合理司法不公難服眾



因充斥暴力以及黑金集團操控的違法佔中而衍生出來的七警案,於日前宣判,高高在上的法官,以最高刑期三年作考量,對七警作出判決兩年的監禁,這個裁決結果,令公眾嘩然。那怕某些傳媒因政治動機而絕口不提、法律界齊心矢口否認,但鐵一般的事實是大多數參與反水貨、佔中等示威活動的暴徒,法院裁判結果不是無罪放生就是判以毫無阻嚇作用的社會服務令、感化令。

而破壞社會者不但沒有對任何人作出道歉,還可以不知廉恥嘻皮笑臉指責別人,要求道歉云云,實荒天下之大謬!

為何搗亂社會者能冠上光環,一而再獲得輕判?而一直盡忠職守的紀律部隊,卻由極高刑期作起點?為什麼那些流氓學生、無業遊民、政黨黨員等,口說為社會爭取公義,實則職業示威者,只是拋出令人啼笑皆非的求情理由比如『與家人關係良好』、『襲警只因一時情緒激動』、『判刑會追不上學業』甚至『已報讀外國學位』等等,就能受到高高在上的法官所關顧;一直謹守崗位的模範警員、同時是家庭支柱的好丈夫好爸爸好兒子的七警卻要承受極刑?

高高在上的法官既然能夠以『為社會發聲』、『不為私利』等荒謬理由主動放生襲警、刑毀暴徒;為什麼不以同樣的標準及心情,考慮到七警既非出於私利更沒有預謀,只因眼見公民黨黨員曾健超以異味液體潑向同胞,一種嚴重挑釁及侮辱香港警隊的行為,才會一時意氣作出過度反應。

為什麼一直用心服務市民的模範警員因受到惡意挑釁而作出過度反應並不值得同情及體諒?反而以一些只屬可有可無、啼笑皆非的理由來求情卻一而再被高高在上的法官所認同。判刑準則有如過山車,高低搖擺,逆差令人驚訝,如此「厚此薄彼」又焉能服眾?

同時司法亦存著選擇性檢控,甚至遲遲不作檢控。一而再輕判及放生犯事者破壞者,及後才出現由反水貨、佔中到旺暴等示威者的暴力程度飛躍提升以至燒車、襲警、掟磚頭!這是絕大部份熱愛香港的市民所不願看到的惡果,不正正是由高高在上的法官所種下來嗎?歸根結底,社會撕裂始作俑者,就是司法不公義,維護社會穩定的警察受到最重的判刑;品格不佳以破壞社會為樂的卻得到包容寬恕,這套「司法獨立」「公平公正」如何經得起市民質疑?如何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懇請高高在上的司法界放下專業的傲慢,聆聽社會的訴求及面對市民的憤怒。

為維護社會穩定,我們會包容寬恕一切方式,但堅決反對司法上不平等對待。我們將要求特區政府全面檢討、司法對法官行為指引,讓司法制度更透明,並廢除法官假髮殖民地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