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9日 星期五

制度失效還是輸家賴地硬


近年流行於一眾社運圈子、無業知青及虛擬世界公民口中的革命口號是制度失效(或制度暴力)。因為制度失效,所以社會良知需要以衝擊這個那個官員佔領這裡那裡十天半月、撞破立法會大門、焚燒政府公物及小市民財產等手段來「發聲」;因為制度暴力,於是生於亂世的無業杰青被迫上街掟磚、縱火、刑毀、打差佬,事後仍理直氣壯覺得自己為民請命 。但到底這句制度失效或制度暴力是否言之有物,還是社會棟樑無良政棍革命販子為了替自己的惡行開脫而創造的草人。

那些內心充斥怨恨及怒憤的八九十後杰青整天埋怨香港社會不公,懷緬回歸前的香港如何好景如何公義。歸英、戀殖對現今的港產廢青可以說是時代信仰。但就算憤青當年未投胎轉世為人,為什麼他們父母經歴過香港魚翅撈飯的「黃金年代」到了今天仍舊冇發圍,叫子女不能贏在起跑線或成功需父幹呢?原來大多數小市民終其一生籍籍無名,相反名成利就只是極少數的例外。不能安份守己,無德無能卻要眼高手低不自量力只會添餘恨!

世上總有人或許能力不足更主要是心態及性格缺失,不論身處什麼時空及如何改變制度也注定是萬年吊車尾。認為今天香港制度出問題而令到自己懷才不遇屈屈不得志的社會失敗者,心底真的相信「推翻暴政」或打倒什麼什麼霸權後自己能有翻身出頭之日嗎?需知成功除了才具及機遇,更需要放棄玩樂持之以恆下水磨苦功,工餘課餘自動自覺學習新知識又或捲起袖子為專業創業而作準備。正所謂台上三分鐘台下十年功,又或近年被引用無數次的練習一萬小時。天道酬勤,機會是不會留給那些終日浪費生命於高登網打炮嘴、一百毛及連續劇,每年外遊及花費於新型號手機潮物等,大講work-life balance的享樂世代。

2016年4月27日 星期三

來一場沒有結果的革命



香港自反國教到佔中,再經歷鳩嗚反水反蝗,到最近的本土暴動及港獨主張。由港產廢青主導的暴力抗爭一而再變本加厲 ,雖未至明目張膽高舉革命之旗,卻逐步由暗轉明表示香港需要所謂浴火重生來一次轟轟烈烈的反中抗共的革命。可是不論幕後藏鏡人或幕前傀儡,與及等而下者一眾炮灰級別的蒙頭鼠輩,所有參與者也只想撈取名利油水,又或如吸食毒品般自我感覺良好,擴闊(網上)社交圈子,填滿空白的人生。烈士反而從未認真考慮革命成功推翻「暴政」的可能,甚至打從心底抗拒革命遊戲有結束的一天。

假使香港由這些只懂得反對別人及叫叫抗爭口號的民主老將小將上台執政,他們對於教育經濟房屋交通環保等各範疇可有什麼洞見,又打算如何執行落實其政策?雖則以爭取民主為己任的政媒複合體多年來日以繼夜對信眾洗腦,宣揚「只要香港有程序公義及真真真民主就什麼問題也迎刃而解」的信仰,可惜這套鬼話根本連身處革命圈子(及香港社會)最底層的無業高登仔熱狗仔也不會相信。

要是香港真的革命成功,誰敢保證主子不會鳥盡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故此那些老牌民主戲子多年來一動不如一靜一直hea做交戲。要不是兩年前「國際民主總公司」向香港的「民主代理人」施壓,一眾曾直接間接受過恩惠的政界學界傳媒界甚至法律界朋友又怎會忽然上心上力七情上面,明知有網破魚亡或身陷囹圄之險,再不願也要火裡來水裡去硬著頭皮推佔中揚港獨撐暴徒。皆因過去被飼養千日,今天能不向總公司效死命報恩還債嗎?最起碼也要做些門面功夫吧!可是民主販子內心最渴望的卻是一國兩制香港五十年不變,讓他們繼續發其民主財革命財直至蒙主召喚 。

可是香港的政治形勢日催惡劣,蒙面勇武份子的無底線抗爭行動令到「爭取民主」的風險成本急升甚至動輒有沒頂之險。因此經驗老到的民主派老油條亦知所進退唱「拒絕再玩」。2016立法會選舉就留給那些膽正命平寧為玉碎的黃毛小子去接火棒,延續這埸永不完結的革命吧!

2016年4月25日 星期一

司法獨立掩耳盜鈴



對於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提出要把那些作出詭異裁判的法官「起底」 ,包括名字及政治取向如所屬政黨等。素以維護法律界小圈子利益為己任的大律師公會及公民黨立即暴跳如雷對郭大加鞭撻。可是,假設有人於本港或外地設立網站把公開的法庭資料,包括案件編號、案情、主審法官名字、荒謬的判詞及裁判結果一一輯錄羅列出來,敢問大律師公會這會是「『或』涉藐視法庭」嗎?當有人把所有荒謬案件的判詞及裁判官的名字有系統地「起底」,敢問自命高高在上、神聖不可侵的司法系統中人的面子可掛得住?

正因近年法院多次傳出荒謬的判詞及判案結果,才會令市民大眾積壓著對香港司法系統愈來愈不信任及不滿。大律師公會、公民黨又或公民黨衛星爪牙組織如法政匯思等,與其一再老調重彈以「『或』涉藐視法庭」論來恫嚇小市民,奢望香港人相信「法官永不會錯」、「法官絕不可能有貪慎痴」此等近乎宗教式的盲目信仰實在不太實際。司法界倒不如老老實實面對社會輿論,認真考慮改革司法界小圈子近親繁殖之弊、自己人監察自己人是難以服眾、與及坐擁鉅大的權力卻完全沒受到任何制衡。希望法律界能夠坦然面對市民大眾的質疑及不滿,不要夜行人吹口哨老是以「司法獨立」、「程序公義」等冠冕堂皇的口號,來虛應近年經常出現裁判官或有違反常識認知的判詞,與及有負市民對裁判結果也應公平公正的期望。

最後,順帶引述港大法律系教授公民黨張達明所言『真誠的批評是不會構成誹謗』,希望本文不會被公民黨或大律師公會等審判為「『或』涉藐視法庭」吧!

2016年4月22日 星期五

何謂法治任官演繹



正所謂無病不開刀,香港市民往日對香港司法系統的信任,很大程度是出於實用主義。既然一直行之有效,又沒有出現嚴重貪瀆、錯犯、或疑似黑哨的案件,小市民也不會對香港司法系統有什麼大不滿。可惜到了今天香港不只社會治安甚至司法系統同樣受到大量佔中案件的衝擊,一旦案件涉及「政治訴求」,再加上某些較出位的裁判官近乎走火入魔式的寧縱毋枉及對被告施予無限同情,每每以大家想像不到的荒謬判詞推翻證據證供從而放生或輕判犯事者。

「法官放人」的例子實在磬竹難書,例如暴力衝擊立法會大樓一案,主審法官把暴力衝擊美化成「為社會發聲」;19歲廢青深夜於上水作出「損人不利己」的意圖縱火惡行,落到裁判官口中卻被詮釋為「非為自身利益出發」而作出行動;更荒謬的有攻擊警務處網站一案,裁判官認為警方於被告睡夢中登門造訪,被告於精神狀態未必適合接受查問而招供的認罪供詞拒絕接納呈堂;到最近旺角暴動主要疑犯之一黃台仰被起訴暴動罪仍獲得保釋,法官更批准黃申請本月月底離港,到印度會見達賴並出席所謂青年會議的政治騷!

事實明顯不過,有某些裁判官一次又一次化身辯護律師,放棄中立、莫視客觀證據而選擇以「唯心論」的哲學立埸砌詞放生或輕判疑犯。試想判罰款一千幾百又或判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對於這群上法庭見官多過返屋企見父母的職業示威者,能起半點阻嚇作用嗎?難怪示威暴徒審訊後步出法院時面對記者作出勝利的V字手勢及面露囂張的笑容,是否恥笑香港的法治得啖笑就不得而知了。

2016年4月20日 星期三

罪不落暴徒



香港始於佔中及後佔中時期出現大量的暴力示威事件。由佔中發起人、煽動非法集會及教唆暴力示威的主犯,又或有份參與各種違法示威、刑毀、襲警、縱火等罪行的暴力示威者,不論罪名或輕或重,人證物證如何充分,經歷繁瑣的司法程序,到最後往往也是由高高在上的法官大人輕判甚至被判無罪即時放生疑犯。難怪「警察拉人法官放人」這一諷刺香港法治精神名存實亡的口號慢慢被傳頌起來。

記得數年前時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包大人的姪女Amina醉駕及襲警一案,裁判結果令到全城嘩然,官官相衛之聲不脛而走。當時的大律師公會及公民黨以「『或』涉藐視法庭 」之言論來應對,一言敝之來一招靠嚇,希望傳媒朋友及小市民識相自動自覺收口。

尤幸身份尊貴的司法界皇親國戚犯案受審始終是「十年唔逢一潤」,當年亦沒有什麼什麼法律界公會或工會人士跳出來遊行靜坐示威抗議包大人的姪女有「特權」云云(相信如發生於今天的香港,一眾法律人亦只會選擇沉默是金,畢竟「親疏有別」啊!),箇事件終未對香港法治做成太大的衝擊、與及沒有造成市民對司法系統的失去信心。可惜佔中後出現大量暴力示威者排住隊上裁判法庭,而裁判結果又往往出人意表。香港雖沒有「刑不上大夫」,卻反而出現「罪不落暴徒」的奇詭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