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6日 星期一

以王道法治對抗港獨歪風



上星期提到港獨運動的幕後人利用無知蠢兒走到銀幕前大搞『港獨』『自決』運動,而自己則坐收政治利益,甚至以之脅迫中央政府作「投誠」的談判籌碼。對此特區政府是責無旁貸,必需果斷依法打擊港獨份子,不能如佔中搞手及黎智英黑金門等案件一拖再拖,以駝鳥心態來應對那些為法輪公或共和黨辦事的亂港狗賊。香港早已到了「退此一步即無死所」之地步,難道到了今天仍要對黎智英梁家傑黃毓民等心存幻想,認為牠們會關心香港死活或市民福祉嗎?!

假若特區政府不依法拘捕港獨暴徒,只會令港獨陽光化,退此一步即萬劫不復,以後任由暴徒亂港;但如依法拘捕港獨份子,卻免不了被傳媒渣滓、學棍政棍以『以言入罪』、『政治冤獄』等罪名扣到政府頭上,必然會煽動更多愚民上街進行一系列如佔中、旺暴等破壞社會安寧的示威及暴亂,但只要懂得兩害取其輕,非常時期須使出非常手段來守護香港市民。面對如此困局,特區政府實在不能畏首畏尾不依法檢控及作出拘捕行動。當然,我們明白律政搜證及準備需時,但假若特區政府曠持日久不對違法煽獨份子提出檢控,則大大削弱市民對政府能否有效維持香港社會治安的信任,假若到最後怯於形勢比人強而作出「政治不檢控」的決定,相信更加大振犯事者膽量,進一步把香港社會推向絕地!

港獨違法,是有法律基礎、案例、歷史事實可依,撿控干犯刑事、煽動及分裂國土之徒,不容姑息,其違法行為已達神憎鬼厭,嚴重擾亂香港安寧,破壞香港法治及市民賴以安定社會之《基本法》,我等必須共同捍衛香港、捍衛《基本法》,保障香港市民生命財產及努力所建立一切,無受壓迫和威脅。姑息等如養奸,對破壞社會安寧、擾亂人民福祉之徒,必須予以嚴格懲處。世上斷沒有為救活少數癌變細胞而犧牲其餘大多數健康組織甚至宿主生命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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